今年6月中下旬,由于病人胃不舒服,去医院体检,做了胃镜,医生检查结果显示胃溃疡,之后给病人开的都是胃溃疡的药物,之后病人吃了一个月的药,之后再去医院体检,说是疑似胃癌,需要动手术做胃溃疡手术。手术时发现已是胃癌晚期,医院的错误判断给病人延迟了一个月的治疗时间不说,手术确诊了胃癌把病人的身体搞得更差,病人在转院治疗无效的情况下离开了人世。
请问 各位好心的律师,原医院把胃癌误判为胃溃疡 算不算是医疗事故?起诉这家医院的胜算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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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您的叙述,医院有过失,建议复印、封存病历后,请专业律师评估风险,向医院主张赔偿,如需要,电话联系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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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胃镜后有无做活检?医院存在误诊,应该承当适当的赔偿责任。构成事故的可能性不大,存在医疗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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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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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