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凌晨1点多到3点多之间,我们家遭到小偷行窃,损失现金1万1千多和一部小灵通。同时,有两家也遭到小偷的行窃。我们家在9楼,其余两家在8楼和7楼。三家总共损失超过10万。经过警察鉴定,小偷是从外面的围墙攀爬到一个平台,从平台踩着空调爬上来的。小区有监控设施,但是这个平台和我们楼外这里并没有监控设施。在几天前,小区其他楼的住户也被偷过,但是物业并没有提醒。我们也按时缴纳物业费,其中就有保安费这一条。请问小区物业该不该赔付住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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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疏漏可以起诉要求物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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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区物业如果有过错,就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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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保安费这一条,要求物业赔偿由理有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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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物业合同、物业服务承诺中没有特殊约定,仅凭保安费,很难要求物业对你们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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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