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曾于8月份在某地一国道上行驶时,一摩托车横穿撞到我的小汽车的后门后倒地,摩托车上两人倒地后自行爬起来了,由于在外地,我惧怕对方打人,所以就赶紧开车离开。事后,我不知道对方是否报警,我有询问后面的车辆,第一个人告诉我说“确实有看到路上有一辆倒地的摩托车,两个年轻人应该只有受点皮外伤”,过10分钟后我再问另外的车,对方告诉我说“路面上已经看不到摩托车了,也没有看到受伤的人员”。而后,我有通过朋友到事发地的交警部门和公安部门去打听在该时段是否有类似的交通事故报警,得到的回答都说没有,在事发后5小时再次打听,还是没有人报警。事发1天后,我对此事一直放心不下,我希望向你咨询以下问题: 1、对方在事发1天后,已无事故现场,他能否重新报警?(我不敢确定他们是否看清和记住我的车牌号码) 2、如果对方已报警或事后多天后重新报警,我能在什么时间知道报警结果? 3、该次事故的报案时限是多久,多久后不能再立案?该事故的追溯期有多长? 4、如果对方事后报警(我估计对方身体应无大碍,否则,他们不能自己爬起来站起),我该付何种责任?是否会拘留,判刑?

交通事故
2010-08-29 17:56: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