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子 涉及著作权和商标权问题
国内某商标所有人H的商标是一个图形。近日收到商标争议文件,称A国的K公司在几年前就在A国登记了该图形的版权。而且它根据伯尔尼公约,说该图形在我国也享有著主权。按照它的逻辑,国内的H是复制了K的图形后,注册成商标的。(K公司在A国登记时间比H在国内申请商标的时间略早)
这个图形 K公司在国内申请商标比H晚很多,而且也没有注册成功(毕竟H申请在先并已拿到商标证)! 而且K的产品一直没有在国内市场露面,也没有在国内宣传推广过。H根本不可能知晓并复制它的图形! 而且K也无证据能证明。本身这个图形就是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各地的人有相同的设计是有可能的。
H自己制作了这个图形 虽然没有去登记版权,但是著作权是一经完成便自动产生的呀。K在A国登记版权,它根据伯约,就能对抗H的商标权了??
答辩需要提交H的设计草稿吗? 好几年了 H未必还有保存的
请教各位律师 H该如何答辩 以成功维护自己的商标权。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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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
案情疑难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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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疑难复杂
建议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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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如果能证明您是独立完成该图形,则您也想有版权。但如果不能,对方通过伯尔尼公约可以在我国享有该图形的版权,这样您注册商标会侵犯对方的在先合法权利,您的商标争议风险很大。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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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著作权是强调独创性,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不相互参考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一模一样的作品,是相互享有独立的著作权的。
A国的K公司主张对该图形享有著作权,那么只要H有证据证明其在没有参考A国的K公司的图形的情况下独立完成的该图形创造,也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判断是否独立完成,主要一个因素,就是另外一个人有没有接触到在先权利人的作品,如果能接触到,那么,很难主张独立创造;如果接触不到,是会获得支持的),H拥有独立的著作权,并以自己设计的图形申请为商标,自然不会与在先权利相冲突。具体情况欢迎来电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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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