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我于2005年9月份经红寺堡扶贫XXXX工程建设指挥部(现扬黄办)拍卖时,以一个人的名义竞买四个宅基地,同时每个宅基地带十亩地,有竞买的原始手续,目前土地使用证统一还没有办下来。
但就在2009年7月时,我们准备建房时,发现已被别人建了简易的房子,最后了解到他们是从别人手里买的,任何手续也没有的,只有和收钱的人有一个简单的协议;我们找到国土局执法大队,他们通过调查了解,事实明确,的确他们是从别人手里买的。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解决,说在他们的范围内他们只能是确权,也没有办法让他们停止使用,说他们也是第三善意受害者。
我现在不明白,我们的权益谁来保护,自己掏钱买的宅基地被别人占着,自己一家人在外租房子住,谁能为我们主持公道。
希望律师能给我指点,让我们老百姓有地方申冤,谢谢您!我耐心得等待你的佳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