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2010年8月16日下午6时许开据中药处方一份到***堂药店买了6付中药。晚上12点30分左右将煎好的中药口服了100毫升左右,服下后我便去洗澡准备睡觉,大约过了40分钟左右,我感到身体不适,出现脚、手、舌、头部麻木,神志不清、头晕目眩、行动吃力,我见状不对,于凌晨1点50分左右骑车到医院就诊,在医院因腹泻晕倒在卫生间,县医院急诊科李**主任见状后立即采取紧急抢救,因抢救措施及时、得力、有效,直到早晨6点我幸运地从死神中抢救过来。现已住院治疗一周,我深感身体状况比服药前差异较大,几天来一直胸闷气短、四肢无力、心慌口跳。事情发生后,我通过多方了解,并向医学界资深人士咨询,加之临床诊断,我属于乌头碱类药物中毒,而药中的白附子含有乌头碱毒份,药物中毒后给我的心灵和身体产生了极大的损伤。这是一件严重的医疗事故。药堂要承担怎样的后果?我可以起诉吗?
而作为卖药方益仁堂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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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要求该药房赔偿由他店中坐堂的医生因开错药方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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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附子炮制不成熟可能导致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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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是是错开药配方,药物炮制不当也会导致中毒,应立即查封该店中药,中该处方上的所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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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你的描述,对方是明显的医疗过错,甚至发生了医疗事故。要知道在法律上如果有医疗过错就可以主张赔偿,而且举着责任在对方。你们的官司很好打,不用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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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搞清楚是诊断(处方)问题,还是药品质量问题,然后在确定是医疗事故还是产品质量责任,在确定追究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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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