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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6年将自建房屋一栋,以赠予公证过户给了婆婆。现在她已经90岁;有4个儿子。现在我想收回房屋,应该怎样办理手续、见证遗嘱可行吗?当时只办理了房产证过户,土地证并未过户,能否撤销赠予?如果现在做见证遗嘱,对将来过户有风险吗?费用和风险都最低的是哪种方式呢

继承
2010-08-27 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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