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同志: 在您百忙之中打扰一下,2004年3月份,我父母亲在回家的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法院的判决书判下来以后,除原来已支付3万多元钱,现在还有2万多元钱被告没有还清,当时我已申请法院来执行要款并交纳了法院的执行费,在这几年里,我多次去法院领款,可是有时候法院的人说不好去或者以找不到人为理由,让我过一阵子再来领,陆续在法院领到9千多元,去年我多次去法院时,他们说被告已不在原来的地方住了,让我也配合找一下被告为原由让我先回来,现在还有1万多元被告没有还清,我因工作在外地,不能经常去法院或去帮找被告,麻烦向您咨询一下:做为原告并申请法院来执行,我有义务来帮他们找被告吗,我该怎样做才能把欠款在最短的时间内领到?

交通事故
2010-08-27 18:55: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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