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辞职报告交了2个月了,公司一直拖拉的不给批,这个部门让我去那个部门,就这么推来推去的,也没人给办,给公司老总说他就说去看看,这么逗2个月了我真是等不急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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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只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即可,无需单位同意。若单位迟迟不给你办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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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即可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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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后您就可以离职了,无需单位同意。公司若拖延办理相应手续您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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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可离职,如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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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交了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就可以离职,如果公司不给办理手续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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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个月既可以交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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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即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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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