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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我的岳母于前期乘坐当地送客的三轮摩托时与另一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左手臂肩关节处发生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由三摩负60%,拖拉车负40%,本人无责;在治疗中共住院15天,花费14000余元,两位责任人仅出了3000元,在协商过程中缺少诚意,家人准备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相关条款申请赔偿,有几点问题请教: 1、误工费,因岳母今年58周岁,农民,无退休收入,长期随女儿生活在城市,可否主张该费用?若可,是按城镇居民收入还是按农村居民收入计? 2、伤残赔偿金,鉴定为十级,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此问题同上,是按哪个标准计? 3、护理费,在住院期间是子女轮流护理,每人收入不一样,以哪个的标准申请?

交通事故
2010-08-27 15: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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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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