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到年底才能交房的楼盘,别人买的,现在要卖掉,但是她在国外,委托她的姐姐卖的,现在我已经看好准备买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卖房方要有什么手续才能合法?
还有她许诺找开发商直接把房屋购销合同里的名字改成我的,这个要有什么手续以后我才能不和她发生纠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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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方的委托手续:须经该外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才有效。您需要留意对方是否履行了上述必备的手续,否则卖方的姐姐不具有委托权,而您的权利也难以得到保证。比如卖方日后如果反悔,可以以其姐姐未经其同意擅自处理为由要求法院撤销,从而使您的利益受到侵害。
第二个问题建议您和卖方签订一份具体的债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将卖方拥有的要求开发商交房的权利转移给您。单纯的口头协议(允诺)难以保护您的利益。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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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对方从国外办理公证及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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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国外形成的委托书,须办理公证及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进行认证;
2、许诺找开发商直接把房屋购销合同里的名字改成我的:相当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这需要开发商配合同意!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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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