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5月1日结婚,无婚房。和公婆坐在一起。6月5日丈夫出差。6月16日婆婆查出鼻咽癌住院。期间一直放疗,化疗4次。丈夫9月分出差回来。婆婆于11份正式出院。公公上夜班,一直是我在医院照顾婆婆,回到家里照顾公公。至今工作。婆婆出院后想去工作,由于丈夫和婆婆的阻拦,要求照顾婆婆未能去工作。2010年2月份计划要孩子,于4月份怀孕。6月21日,由于在街上看到丈夫带一女士,回家后询问。(由于之前丈夫和异性联系颇多,大部分时间都在晚上7点左右出门零点过后回家,争吵过无果)。由于这次询问丈夫暴怒。于第二天离开出走.期间找过他几次,均无用,拒绝回家。称我不相信他。但不解释。后家人找到他,他要求我把孩子打掉,要求离婚。后婆婆和丈夫把我带到医院做人流手术,中止妊娠时间是7月9日。至今1个多月了。把我送到医院后婆婆家均无人问津。现丈夫还是拒绝回家,从怀孕,妊娠结束到现在,我没有经济来源。可是丈夫却没有支付过1毛钱。我们也无存款。丈夫和朋友和开的公司,从结婚以来,没有往家里交过生活费,所有的经济来源都是我父母给予支持的。他称钱都投到公司了。真诚的请问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保护自己权益的办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