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的车在乘客下车时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自行车一方手指受伤但没有骨折。我已支付了将近四千元医药费,在对方拆线一星期后还要求我交住院费。事故协商解决时对方要求把所有费用【误工费.陪床费.医药费.住院费】结清后我在给她三千元,我不同意。现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下达我该怎么办。如果对方不再来解决事故,我该怎样向保险公司保我的损失。有时间限制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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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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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赔偿协议等有关材料到保险公司理赔。是否有时间限制要以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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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合理性赔偿,对于到保险公司报损,对时间法律无强制性规定,但尽快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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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拒绝其无理要求,建议依法赔偿,以便以后在保险公司顺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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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持材料面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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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