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7月通过中介租了一所住房,合同上写明7月12日入住,3方签订了房屋租凭合同,押二付三和中介费已经交了,但因房东房子的问题一直未入住。7月底,经3方协商,房东答应赔偿,免我一个月房租(写在我的房屋租凭合同《补充条款》上),承诺10天之后即可入住。但10天之后房东的房子又出现问题,故我于8月22号申请退房 ,但中介只答应退我部分中介费,我们三方协商都同意了,中介却没有把合同毁消。之后我与房东联系协商,如果房子已经修好我还是愿意住进去,故我未要求房东退还押二付三租金,3天后双方补签租赁合同。时至今日,房东说不租房子我了,却一直不退我的押金和租金。我手里有我、房东、中介3方签订的租房合同、佣金收据、押二付三租金收据及房东的手印,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现在押金和租金都在房东手上,迟迟不退,希望有关人士帮我解决下这个问题?如果是申请民事诉讼,请问如何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