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暑假在青岛啤酒厂打工了,去之前说的待遇很好,到了以后发现不对,干活之前说的工资是2000保底,扣300的伙食费,到最后算工资说我们学生是按1800/月算的,还多出来一个破损费,我想想毕竟人家是老板,人家说的算,发工资的时候少给我算7天的钱,我找他,他跑去杭州,让我回家等着,回来算完吧钱给我打卡上,但是他回来了以后,我多次给他打电话他都说有事,是不是故意的拖欠我们学生的工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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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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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意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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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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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