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分来到温州厂里做衣服4月15号 我男朋友也到我这个厂里做事 人事部也要说签合同当时我就说等到5月1号再签 如果学不会那也要得在这做2年 于时那行事部的人说 你现在签 如果真的以后不会做就把合同给我就这样 说了这话我男朋友就签了合同 可是没过多长时间 那人事部的人没做了 我男朋友实在做不会人事部的人说以字据为证 必须扣1000块钱才能放他走 请问实在学不会 不想做也要扣钱 于是我男朋友就把合同撕掉了 人行部的人就跑出来 对我男朋友大吼还先勒住他的脖子把他按倒地方 差点打起来了我男朋友没有动手 人事部又把合同拿去了粘起来了请问把合同撕掉再合起来有没有用 我7月5日请假回家 订亲 厂里只批我10天假 我当时说10天不够 可是我一回家 就下了半个月的大雨 家里都淹了 又要忙家里事什么事都不能办成 其次我向同事帮我给管理请了假 管理以为我不来做了 看这么长时间没来 就到人事部说我自动离职了而我在8月21日来到厂里 厂里人事部却说早在7月15号就把我的事给处理了 说我自动离职了 在厂里我和我男朋友一起才做2500左右 请问我现在还有没有工资可拿 能不能去劳动局 去告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