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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19号与一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当晚在院治疗和检查全身多处软组织严重受伤,另外左手臂有2处缝针。事发当晚在交警大队备案了。 医生建议住院观察一个星期。24号我们双方在交警的协调下见面,对方说要么就给1500元我妈妈出院治疗 要么我妈妈住院他也没有钱管。 现在医院都停了2天的针药,找交警就说对方不付钱医院也没有办法。只能商量出院的事情,还说要我妈妈没有什么伤情就出院。 但是我妈妈的伤确实还没有好,现在手都不能活动 脚和膝盖都是肿的。 请问下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解决啊? 如果由交警协调解决我可以要求对方除了医疗费用 、误工费、护理费以外 ,住院伙食费 、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还有后期的适当整容费、精神安抚费也可以算入赔偿范围内吗??(我妈妈和爸爸是靠养鱼和种菜卖菜为生 我是武汉上班现在请假每天在医院照顾我妈妈 我哥哥也是做生意的现在也天天为了这个事情往交警往返跑 )请问我们现在这样的情况药是按保险规定怎么算赔偿呢?急急急~!!!!!

交通事故
2010-08-25 19: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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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