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搞 气割共工作。在一家个体废铁收购站打工。在工作中拔腿烧伤。自己感觉没事去卫生院上药 。两天以后。烧伤严重。给老板打电话说。他不同情理。他说你给我干活没讲工伤,再说我没给你入保险。没法说。因老板 是临时雇用的。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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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应进行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收购站属于非法用工的,可以要求一次性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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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向劳动部门反映,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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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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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雇佣关系,你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也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其拒绝赔偿,你可以起诉,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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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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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不属于工伤范畴,不用走工伤赔偿,即使你走,劳动仲裁也不会支持的。
你是雇佣关系,你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也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其拒绝赔偿,你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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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