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上海工作在外租房,与中介签订过正式合同,每月房租水电我都是按时求缴纳,近期中介要收回房子,且非常紧急,要求在一周内搬离。虽然中介已经承认违约并同意赔偿一个月的房租(除开押金),但由于时间太紧迫,我要求中介提高赔偿金额,而且当初签订的时候我搬离网络,缴纳了中介费。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该如何要求赔偿,在法律依据内最高能赔偿多少。
以下是合同原文:甲乙双方如有特殊原因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不得违约。否则需支付违约金人名币1250元给守约方,而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违约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都由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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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的,违约金按约定支付。因为你已经住进去了,不可要求退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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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已经承认违约并同意赔偿一个月的房租(除开押金),但你可以不同意,要求中介提高赔偿金额是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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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无法退回,中介已经履行了中介的义务,房东违约,房东就按照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金,具体你要提高赔偿金就和房东友好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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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赔偿金协商一致前,个人观点,你可以拒绝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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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