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二十余年,现在他背着我在外面找了个比自己小30岁的女人,并生下一女,如今已经2周多,我和老公愿意一起抚养这个孩子,孩子的妈妈愿意拿一笔钱离开,我同意她来看孩子。但是,我想去公证下,毕竟给她的钱也不是小数目。她也同意。我该怎么做??我对这方面不懂,希望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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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公证不可靠。我建议,你丈夫与对方提起同居析产纠纷,孩子判给你丈夫,对方还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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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公证是没用的,女方拿了钱后再来纠缠你也无法.因为协议只是君子协定,如果其不是君子,你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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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是孩子的生父,他与孩子的生母之间可以诉讼解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当然协议解决也是一种办法,不过他与孩子生母之间是否存在同居关系,以及该同居关系的解除也是诉讼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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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