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各位律师:
我在**健身中心办理了二张一年期的会员卡,得二张会员卡,其它无任何资料,去过几次,因身体不好,另工作比较忙所以想暂停其卡,将相关情况说与会籍顾问听,会籍顾问答应帮办理暂停卡业务,并让填写一张由其提供格式的请假单,说公司办理暂停卡有相关规定,并给出二种方案,一是,每月交10元作为暂停卡的管理费,停几月交几月;二是,提交相关医院证明作为停卡证明。当时与会籍顾问说,我们并不知道要停多长时间,所以也不知道交多少管理费,另外要去看医生,现在也无法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可否先写上6个月,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等下次来健身中心时,一起将费用交完。当时是得到会籍顾问的同意,所以就当此停卡已办理。至到10年6月左右,得知卡将要到期,会籍顾问已辞职。并未办理停卡业务。去询问,并联系了已辞会籍顾问,承认当时我们有写其提供的请假单,但说我们当时提供的资料不全,没有将输入内部电脑,其内部的流程没有走完,故暂停卡业务未办理成功。另外,当时我们写的请假单健身中心现也找不到。以上就是事情的大概经过,请给予帮助,谢谢!
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此事,以挽回我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