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由于地势有点偏,没有电子眼,而且造事者也跑掉了,这种情况应该按工伤处理吗?
还有住院的护理费,营养费,还有辅助财料,车费什么的,好多都没有发票,又应该怎么算呢?找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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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就可以按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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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处理不一定需要找到肇事者。只要能认定工伤即可按照工伤待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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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期间发生的事故也属工伤范围,是否成立工伤需劳动部门确认。如果单位为员工交保险,则认定构成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各项补偿有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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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单位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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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