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2007年结婚,那时年龄未满法定婚龄,所以在农村摆酒席取带领证,当年我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婚后这几年经常因为小事对我大打出手,08年他和别的女人有同居一年,09年底分手,幻想雨过天晴了,没想到他打我一次比一次狠心,上次竟然用摩托车撞.皮带抽......身心疲惫了,离婚吧我们没有证,难道没有一纸之证就不受法律保护吗?谁能为我主持公道!!! 一 因为没有结婚证我和他在3月份写了一份简单的协议,彼此签字,这样算不算有法律效应? 二 婆家结婚时给的彩礼钱<留以后买房的>和娘家的陪嫁在离婚时该怎样分? 三 孩子的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该怎么算,有没有标准,应该额定多少? 请尽快给我回复,谢谢!
-
你好,你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你们之间虽没领证,但是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可以先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之后再离婚。 至于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孩子的抚养生活教育费等等,可以协商或者起诉离婚后,依照法院判决。
-
没有结婚证,仍然可以离婚。具体的事宜,可以电话咨询。
-
你们之间应属于同居关系,可以依法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确认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