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辆被追尾受损,人员只是轻微受伤,但没到医院治疗。请教各位老师,我的三个问题是:1、无责任方是否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车辆受损贬值费?2、因车辆受损后责任方是否应承担无责任方出行所有发生的所有交通费用(含飞机)?3、无责任方是否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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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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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只是受到轻微伤,提精神损害赔偿不能获得支持,其他两项基本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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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无责任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车辆受损贬值费,现在法院基本都支持。因为处理事故而发生的合理的、必须的交通费用也应得到支持,至于飞机票的费用,估计过高。法院会酌情判定一定的交通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只是造成了财产的损失,而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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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向对方追偿必要的损失是可以,比如修理费、贬值费、误工费等,一般需有伤残才能够要求精神抚慰金。
建议电话咨询或者当面咨询,更利于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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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