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因对方宠物狗没有拴好,对朋友腿部舔一下,致使朋友吓唬宠物离其远点,在此主人发现并以脏话骂人,导致朋友先出手,两人厮打,后宠物主人对朋友用板砖拍其头部导致2.5厘米伤口,在厮打过程对方眼睛被朋友击中受伤,受伤情况占时不明,想知道,责任怎么算,如果上法院,有可操作性吗?
各位大侠多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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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结果,就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照你所描述,对方未牵宠物造成原因,并且出言不逊在先,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存好相应损失的单据,好主张权利
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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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对方构成轻伤则您的朋友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但是对方存在过错,可以减轻您朋友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则涉及到民事赔偿,按照双方过错承担责任。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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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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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构成轻伤则您的朋友涉及到故意伤害,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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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是轻伤以上,不仅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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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一般需要先等病情稳定后做法医鉴定,应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伤害人的法律责任:
1、若伤情鉴定为轻伤,施害方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性质属于寻衅滋事或聚众斗殴的,按相应罪名进行处罚;
2、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通过协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或单独提起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致残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3、轻伤案件可以调解。施害方如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的,司法机关可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处罚;前述调解通常限定在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否则司法机关仍会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4、若伤情鉴定未到轻伤仅属一般违法行为,伤害人仍应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达到轻微伤的公安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或行政拘留处分。法律依据具体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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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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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