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是在娘家住了差不多两年了,一直没回家。现在现在南方起诉到法院,当时是因为我姐夫打了我姐姐才回来的,关系不是很好,孩子现在跟这我姐姐,回家这两年姐夫没有出一分钱,也没有来看过小孩,现在我姐姐想要这个孩子,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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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应要求抚养子女。找出子女由自己抚养的有利条件。建议到当地律所咨询,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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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先应诉,针对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律师认为应当争取,并且有很大的可能性,如果能够当面沟通,可以将案情叙述清楚,以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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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姐想要孩子,可以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提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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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双方条件,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争取更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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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讲清孩子的年龄,依照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你姐夫在你姐回家这两年没有出一分钱,这一事实,如果对方不承认,必须要有证据证明,才可以让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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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