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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一五金加工厂,工作了三个月,第三个月跟老板签了劳动合同,但是,老板以本人旷工2.5天和请假多为理由,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收了本人工卡,不让本人继续上班,在此,我想问:本人在厂里工作了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辞退本人怎么赔偿。还有,本人第三个月与厂方签了劳动合同【一年】,老板辞退本人又应该怎么赔偿于本人。希望,有好心的律师可以帮我解决下这个问题。谢谢。

合同纠纷
2010-08-23 14:31: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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