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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已去世15年,我出嫁户口在家,姐姐招婿上门,但是母亲所有的花费一直由我承担,姐说没钱不给。她和我妈的关系不太好。村里两年内要拆迁,妈想把家里房子及宅基地的三分之一给我,姐不同意。当初姐招婿时父亲已去世,母要求其赡养并供妹念书,家里所有由她继承,已写字句。姐供我念书的钱仅占一小部分,并双倍还她。请问母亲怎么才能把家产分我?

继承
2010-08-24 09:35:2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家里的房子是父母共同财产。母亲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如果母亲改主意,可以重新立书面遗嘱。父亲的份额,按法定继承。
  • 你母亲写的书面字据具有遗嘱的效力,但该遗嘱不完全有效。你母亲只能对她自己的那一份财产作出处分,无权处分你父亲的那一份。你父亲的那一份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另你也可以再让你母亲重新立一份遗嘱。
  • 你母亲的协议可以撤销,重新做出。你母亲有权利。你可以让她写好协议后到公证处公证一下。
  • 您好:可以重新立遗嘱。
  • 你好:
    建议携带该“字句”与律师联系,必要时可以重新订立遗嘱。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详谈。
  • 建议重新立遗嘱。
  • 你母亲可以重新写字句将房产及宅基地分给你并且过户,但是登记为你姐夫名字的部分如没有确实证据且你姐夫不同意的话,很难改为你妈妈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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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