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旅馆,两位朋友A君B君到那住宿,开了一间双人房,由于只有A君带了身份证,登记时登记了A君的身份证信息及A君他兄长的身份证信息(A君兄长在那旅馆附近).某天,公安局有来查旅馆,发现B君没身份证,但是B君有驾驶证,能作为有效证件?就因为没带身份证A君B君都给带回公安局询问去了.此公安局做法合理?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B君到A君及A君他兄长这来玩,没带身份证,警察也不应该把人带回公安局吧?
据闻,这旅馆好像就因为警察说登记混乱,罚款了500元,这个混乱?罚款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