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1999年结婚,感情一直很好,自从去年年初同学聚会,丈夫和那女同学一直同居到现在,被我发现后,他向我保证不再和那位女同学发生不正当的关系,结果他们还住在一起,请问我告他们非法同居,能定多大的罪,赔偿我的精神抚慰金是多少,那女的也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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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他们重婚,在你提起离婚的前提下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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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西安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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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才构成重婚罪,只有和他离婚你才能主张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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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没有非法同居的罪名,如果对方和那个女同学以夫妻名义同居,他们都涉嫌重婚罪,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在离婚时你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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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