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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妈抱着我儿子在路上站着,被一辆轿车在倒车的时候不小心给撞倒了,我妈的脚被车轧到,胳膊挫伤,头上磕了个包,孩子头部也磕到地上,已报警,车主负全责,已到医院看过,孩子没事,我妈也只是皮肉伤,车主负担了全部医药费,医院让三天后复查。我妈感觉应该没大问题,几天就好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还能否要求车主陪偿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车主上了交强险,如果我们要求赔偿以上费用,他是否会要求我们给他误工之类的证明? 注:我妈已退休,在家帮我带孩子,我跟老公每天都在市里上班,家在延庆,老公每天回家,我一周只能回两天,现在我妈虽说没大事,但是脚上有伤必定不方便,带孩子也困难了,这种情况如果公了的话,我们是不是拿不到多少赔偿? 如果我们不主动申请调解或上诉,这事情会不会不了了之?

交通事故
2010-08-23 14: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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