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妈抱着我儿子在路上站着,被一辆轿车在倒车的时候不小心给撞倒了,我妈的脚被车轧到,胳膊挫伤,头上磕了个包,孩子头部也磕到地上,已报警,车主负全责,已到医院看过,孩子没事,我妈也只是皮肉伤,车主负担了全部医药费,医院让三天后复查。我妈感觉应该没大问题,几天就好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还能否要求车主陪偿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车主上了交强险,如果我们要求赔偿以上费用,他是否会要求我们给他误工之类的证明?
注:我妈已退休,在家帮我带孩子,我跟老公每天都在市里上班,家在延庆,老公每天回家,我一周只能回两天,现在我妈虽说没大事,但是脚上有伤必定不方便,带孩子也困难了,这种情况如果公了的话,我们是不是拿不到多少赔偿?
如果我们不主动申请调解或上诉,这事情会不会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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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可以,但是营养费、护理费一般住院了的才支持,你最好是协商解决,这样很多没有依据的费用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支付,但诉讼的话的确需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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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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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区分责任
可以要求赔偿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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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交警会居中帮你们调解,因为您母亲伤的不太严重,所以建议还是在这个阶段解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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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通过诉讼,你们得不到太多赔偿,而且太费时费力。
建议通过调解,可以申请由交警队中间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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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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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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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