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我的一个亲戚在新疆阿勒泰地区的一个矿山企业上班,该矿山离县城三十多公里。下班后亲戚搭同事的摩托车下县城,摩托车系同事所有。亲戚在县城办完事后,跟同事及同事在县城的朋友吃饭且大家都喝了些啤酒,吃完饭后亲戚和其同事两人骑摩托车回矿山。在返回途中摩托车驶下路边。亲戚因后脑严重摔伤致死,同事只有皮外伤。现在离事故发生已经快四十天,该县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报告一直迟迟未出来。
需要咨询以下问题:1、从事故发生到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报告作出之间最长的时间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没有作出规定?
2、如果回程是同事骑的摩托车,则该事故同事应该付多少责任,亲戚的父母可以主张多少赔偿?如果回程是亲戚骑的摩托车,其同事应该付多少责任,亲戚的父母可以主张多少赔偿?
3、亲戚所在的公司按照劳动法应该给予其父母的死亡抚恤金应该怎么计算?
5、在这次事故中亲戚所在的公司是否负有对公司员工安全不作为的责任?因为该企业内的很多员工都有摩托车,而且员工没有摩托车驾照也骑摩托车上下县城的情况很多,在该事故发生后两天又发生了一起该公司员工下班后骑摩托车下县城摔死的事故,公司在这方面是否有疏于管理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