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6月11日经贵州省铜仁农业局职工徐**介绍,与贵州省铜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部经理张*签定筑沟修路协议,交纳了5万元风险保证金。签定的合同是2007年9月份开工。可是到了2007年底还未开工。找到张*时,他于是带我们到他们公司开发的地方去看,说还有搬迁工作没做好,于是又等他几个月。2008年8月过后就找不到他了,他们公司只是他的舅子在那守店。后一打听,还有很多人在问他的钱。于是2008年10月他过后他们的公司就关了,我们打他电话,他说你那点点钱,你放心,不会少你的。2009的4月12日,我们通过找人与他谈项目的方式找到了他,他当时说暂时不方便,在他的一位律师退休干部调解下,张*给我们签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在2009的4月17日下午退。之后,电话打不通了。于是经几个月下来,我们决定告他,在2009年8月12日到贵州省铜仁《芳草律师事务所》找律师何*。律师几个星期后,说找不到他人,不能立案,一直到现在。我们要是找得到人,也就不去请律师了,到铜仁信访局,他说他们也在找张*,你们的事不属我们管,你找律师到法院去。唉,我们老百姓在那去找。希望能得到上面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