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0年四月买了一套二手房,房款全部付清,并且在四月份房子就过户到我的名下,有土地所有证和产权证,但是原房主卖房时提出要求免费再住几个月才交房,我们因为很想买那个房子就同意了,当时约定是九月一号之前交房,并且签订了协议。现在九月份马上到了,房主又说他自己的新房还没拿到钥匙,还要再住几个月,也不提给租金的事情,蛮横无理,无法协商。
请问这种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我应该怎么做?是否可以直接换锁,强行入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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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对方,让其搬出并付房租.胜诉后,申请法院执行局赶他走人!你自己强行换锁,可能会激化矛盾,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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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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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办理。
你有权使用和处置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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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迁让,并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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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本律师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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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所有权属你所有,故你可按约定处理,如对方在九月一号之前未能交房,你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迁出你的房屋,并给付自九月一日起至迁出之日止期间的租金。尽量不要通过直接换锁,强行入住这种过激的方式解决,到时有事说不清,如对方的财产数目等,防止产生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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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无须再商量了 就起诉对方违约 要求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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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