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份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买了一套期房,当时签了认购书,并交了五万元定金,当时签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五证,说在办理中,后等了几个月,售楼处通知,说由于是外地户口,首付比例需交50%,当时签的时候说只需30%就可以,而且我们是自住第一套住房,而且我的户口也并非所谓外地户口(也是廊坊市其它县的户口),后经过协商,售楼处答应先让我们签了正试合同,会尽量按30% 的首付办理贷款,后来,我们签定了正试购买合同,并按30%交齐了首付款共九万块钱,而签正试合同时售楼处仍未办全五证,只有土地证和开发商咨质证书,基于这种情况,考虑怕办不成代款,所以和售楼处签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具体日期内,未安30%比例办理好代款,并全额退还所交费用。请问律师,像我们遇到的这种情况,如果到时真未能按30%办理代款,开发商是否能全额退还我们所交的首付款九万元整?
-
如果开发商是有实力、真心实意的开发此项目,照你所说的情况,根据合同约定,估计是能退的。但如果开发商是恶意圈钱,存在欺诈,那就不好说了。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过错明显。但你明知其无证仍签订买卖合同,你本人也应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
-
可以的。
-
如果如您所说,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故意隐瞒的,您不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回房款,还可以要求其承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如你所说本身合同存在一定,是谁办理贷款手续应说明。
-
如果如您所说,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故意隐瞒的,您不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回房款,还可以要求其承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你好,你们签订的补充协议有一个缺陷,没有明确约定什么由于谁的原因造成不能贷款成功,全额退款,另外,如果开发商存在五证不全,没有预售许可的话,存在欺诈,你可以要求退房,返还购房款并要求双倍赔偿,可以来电。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