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是女士,现未婚,咱们的法律在线我经常拜读,使我增加了很多的法律常识,今天我有2个问题想咨询.1,我想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自然是我的名字,首付是我的父母拿,我想等我结婚以后这房就给父母住,这样就会涉及婚后还贷的问题,还贷我是要继续自己还的,问题是我现在找的对象是二婚,有一小孩归前妻,如果假设我们以后婚姻出现危机我这个房产怎么处理,因为我知道婚后还贷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我结婚以后的还贷部分进行分割是这样吗?离婚的财产分割与男方本人进行分割,他前妻的孩子没有分割权吧。2,如果我们的婚姻不出现危机,我这个房子百年以后他以前的孩子有继承权吗,如果有是什么顺序继承能占多少比例?还有个重要的前提,是我的父母拿的首付。麻烦律师给我做一一的详细解答,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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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对结婚以后的还贷部分进行分割。2,他的孩子没有分割权。3,你与那个孩子是继母子的关系,如果你们在一起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则你们之间形成与生父母形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他有权法定继承你的财产,当然你也可以定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其他亲属。他并不因此免除对你的赡养义务。根据2003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是在婚前由你父母拿首付,应算作对你的赠与,首付部分在婚后是你的特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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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可以对该房产公证。
2、男友前妻的孩子对他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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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假设,还是当面咨询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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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