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村一群农村妇女于去年被请去为县道公路两旁补种树苗。去年中秋节前已经完工,但至今仍拖欠全部妇女工资累计几万元。她们只知道请她们去干活的三个老板的名字、住址,口头说好每天35元,没有签订合同。最近6月初妇女们找到县劳动局。之后一天,劳动局来电叫她们带上每人自己记录干活天数的本子到劳动局,老板会来,去了就处理。妇女中年龄在30至60,局里不让年龄过45的进去,说是不保障她们的权益,说是老妇女们做奶奶了还打工,好干活,活该!只让两个中年妇女进去了,但老板没来,局里打了好几个电话才与之通上话,电话里承认拖欠妇女们工资。后来让这两个妇女在一张纸上签字。回家后,大家询问全过程,才知道这两个妇女不识字,根本不认识纸上那一行字,也没叫人读给她们听,说是叫她们签就签了。至今,妇女们也没拿到工钱,甚至不知劳动局是否算是受理了,处理结果如何。又因为她们都没文化,胆子小,也不敢再去过问,加上正是农忙时节,也没时间去追讨。她们迫于生计工价低也干,每天顶着似火骄阳在公路旁种树,个个黑溜溜,无良老板却拖欠工钱,妇女们束手无策。跪请各位律师帮帮忙,指点指点具体,如何才能追讨回这些来之不易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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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劳动局都不依法办事就不属于法律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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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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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