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07年正式注册的一家民营合资企业,以前的几名员工因为涉嫌非正规方法牟利被开除,现在他们注册了好几个网站,用的是我们公司的名称,点击之后就链接到别家的网站,而那家网站上的产品信息基本上都是我们的产品信息(因为有一个被开除以前就是在我们公司负责网站这块的),由于他们采取了不少网络推广的办法,影响到我们公司的名誉和销售(但这块我们没办法取证)。请问他们的这种行为应该归结为哪种呢?我们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么?还有的网站打开之后还是我们的名称,但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全部是他们的。我能不能以侵权起诉他们,并且要求赔偿损失?不然不管是用百度还是别的搜索引擎搜我们公司的名称,我们的网站就两个,剩下全他们的,这怎么说,似乎对我们的业绩也有损害吧?
谢谢,期待您的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