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4岁,和孩子他爸刘92年结婚,当时没领结婚证,94年生育一子。因刘长期搞外遇,经我俩协商02年写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书有二人签字、手印,没有经过法庭办理。我们还把自建的商居楼给我儿子写了赠与书,有我们二人签字手印,还有法律事务所长的签字审核和盖章,没有过户和公正。刘在07年7月和另一个女人生育一女。可是,2010年8月份刘又在法庭起诉和我离婚,还经常骚扰我们母子不能正常生活。我咨询一下律师,我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商居楼赠与书有效吗?如果这些都无效,我是不是可以告刘重婚罪?谢谢好心的律师帮我解答一下。
-
都有效,建议委托律师参加诉讼
-
有效,但需要办理手续,
-
一、你们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因为你们自始至终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你们属于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关于房子的赠与书是有效的,但是因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对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三、你无法告对方重婚,因为他也没有领取结婚证。
-
1、离婚协议书无效,你们的婚姻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婚姻你登记机关办理,而你们只是私下协议,所以无效;2、赠与协议有效 3、可以起诉其重婚,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其是以夫妻名义和人在一起居住并生育孩子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