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7月份到的公司工作,一直到现在,两年时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任何的保险,经常性的加班,周六也要上班,都没有加班费,按照领导的说法是,加班是因为我们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所以加班,现在我不想在这个公司做了,想公司给我相应的赔偿,现在我手上有能证明我是这个公司人的证据,所以我现在该先怎么办?请给下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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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收集有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收入、加班时间等的,尽量收集。然后提起劳动仲裁。欢迎来电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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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并补缴社保,补发加班工资。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加班的证据,公司未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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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用工、加班等方面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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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倍工资的时效已经全部过了,不会得到支持;
2、你的加班时间和你的工资时间是否均是固定的,如果是双固定,那么加班费也得不到支持。
3、社保问题只能去投诉,仲裁是不支持的。
4、你可以公司未和你购买社保提出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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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何以在有管辖的仲裁委申请仲裁,追索相应的赔偿。
如还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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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