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2010年6月26号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丧生,案件已经过交警队鉴定移交检察院。交警鉴定中指出事故责任100%由肇事方负责。
民事方面:现在正处于法庭调解阶段,我想问下,按规定肇事方应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37万6千多,但肇事方不想拿这部分赔偿金,我们应该怎么办啊。如果肇事方家庭条件不足以支付这部分赔偿金,我们又该怎么办?
刑事方面:现在检察院已经对肇事者提起公诉,我想问如果我们作为受害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我们应该怎样提出刑事诉讼?(肇事方肇事逃逸耽误了抢救时间致使抢救无效死亡)
另一方面,肇事方答应部分赔偿(大约在15万左右)前提是让我们打成谅解协议,减缓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我们觉的不能接受,本来就没有按照规定数额赔付我们赔偿金,却让我们打成谅解协议!但如果我们不再谅解协议上签字肇事方连这部分赔偿也不支付了。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