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父亲出一半资金购房,我再出一半资金,(这一半资金全部是我自己的积蓄,我和老公感情不稳定,老公基本没给过什么钱我)。房主写父亲和我的名字,然后父亲去公证处公证房子属于我一个人所有,假如我离婚,老公有产权吗?或者房主写父亲名字,再去公证处公证属于我一个人所有,离婚后我老公会有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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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方式的话,其中一半的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
第二种方式的话,你老公无权参与分割房产,但可能会主张你返还购房款的一半(以使用共同财产购房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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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出的一半的钱,如果是你婚前财产或是你们夫妻约定的你的个人财产的话,你们这个房子是你的,但是还要证明你父亲出的钱是对你一个人的赠与。这样的话,房产证写你的名字就是你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你父亲不同意赠与,房产证写你们父子的名字就是你们父子享有共同所有权。
如果你的一半的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就证明你的一半钱的一半是你对象的财产。这样房子就是你们三人共同购买的,如果父亲明确只是对你自己的赠与,则你对房子享有四分之三产权,四分之一是你配偶的。如果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你个人的赠与,则房子是对你们两人的赠与,这种情况,你们夫妻各自享有房屋产权的一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不明白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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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写你和你父的名字,那你老公可以分割此房产。如写你父的名字,那无权,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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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写你父亲名,再去公证属于你一个人所有,则你先生无权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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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