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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三院实施白内障手术,过后出现眼睛酸痛直至出血,去三院检查,医生说很正常,只开了止血药,但没有效果,最后因疼痛不已,去苏州医院治疗,出现病变(本人患有糖尿病),成为青光眼,实施手术,摘除右眼,左眼实施激光。如果三院医生尽早告知,则右眼有希望复明。请问三院医生是否有责任?谢谢。

医疗纠纷
2010-08-23 10: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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