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后2500元,每月的10日前,发工资,今天已经是8月20日了,上月的工资还没有发。试用期后,我的没工资加,也没有收到正式聘用的通知书,现在我要求辞职,他们还让我提前1个月,才能离职!
我想咨询老师一下,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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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没有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合同都没有何来提前一个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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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要辞职,你单位要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说明你单位知道你的试用期已经满期。你单位至今不发工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
2、你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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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拖欠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如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可一并要求企业补偿一倍工资,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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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劳动者工资造成合同解除的,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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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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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