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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7年考入上海一学校,当时我是从江苏农村把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的,99毕业之后户户口又从学校迁移出来,2001年左右把户口入在了丹阳市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处,一直至今没有迁出。本人一直在外地打工,所以也没有合适的单位能够落户的。今年2月份领了结婚证,现在考虑到以后能有个稳定的工作,享受单位福利,还有其他很多因素,才想到要把户口要落实下来。于是首先想把户口迁回自己老家农村去(家里先只有父亲一人),但询问了相关部门说必须要有下面村委会的同意迁入证明和房产证。现在办好了村委会的同意迁入证明,差了房产证还是不给办。问了相关房管部门,说必须要有当地的户籍才给办理过户!这不是明显两部门相互推脱嘛!我搞不懂想我这种情况,当年外地求学把户口迁出的,然后现在想迁回原籍的为何这么难呢?当地的相关部门还说如果没有结婚没有房产证也可以办理,想咨询下国家是否有政策一定要没有结婚的才能迁回原籍的。我老公目前户籍不在国内,所以现在也没有办法入户到他那边。想咨询下律师,我现在还能有什么办法能够迁回原籍或者本地的城镇户籍,只要是能落户的不是非农的集体户就可以了?有什么办法可以把父亲房产转让一部分也可以,父亲是肯定愿意的。

其它综合
2010-08-23 1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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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