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出资买房写儿子的名字,不想让儿媳享有该房产的权利。老人与孩子签订一份协议有用吗
-
老人可以写一个赠予协议,将房子赠予儿子,然后将赠与协议去做个公证。
-
有一定的作用,但也应保证房产证上是儿子一人的名字
-
婚后父母赠送的房产如果通过协议等形式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中一方的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签订赠与协议是有用的,房产证上也应该只写儿子的名字。
-
有用。
-
最好做公证稳妥些
-
需要书写赠予协议,说明只赠予给个人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