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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8年1月1日签过一年的合同,但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以后也没再见过该合同,不知道这样算签过有效合同吗?2009年没签合同,到2010年又签了一年。这期间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请问这种情况我能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吗?如果能,我是应该申请2008年的?还是2009年的?急盼回复!!!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8-20 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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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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