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房产证登记的是别人的名字。但是房子的首期和月供都是我付的,实际居住人也是我,而且我们之间有相关协议。
购买后不久他将这个房子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由于他经济出了问题,负上很大债务,现无法将贷款还清,房子也可能会被查封。
由于房产证抵押给了银行,因此无法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转让。
我想问一下,应该怎样保障我的权益呢?怎样能够避免房子被查封?如果进行确权诉讼,我的房子还是有可能被用于清偿债务吗?如果是,房屋上的抵押权要如何消灭呢?除了还清银行贷款外,还有没有其他方法能够让我把房子保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