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今年1月和北京某公司签订实习合同,到期日为6月30日,实习期结束后我们也毕业了,到现在也没和我们签合同,昨天发了上个月的工资,还是实习的标准(实习工资和转正后工资相差一半),我很气愤,请问这样违法吗,请问我们要怎么办?我要用法律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请求帮助,谢谢!(实习工资和转正后工资相差一半),请问我要怎么收集证据?收集什么证据?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我所在公司是500强的大公司,我有顾虑,会不会徒劳,我胜利的几率有多大?谢谢!听说劳动仲裁是有60天期限的,怎么才能把握好时间。十分感谢,期待您指点。(海淀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