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朋友几年前问我借了两万块钱说是生意上的周转,当时说快的话一个月晚的话最多三个月就还钱,可是一个月后人就玩起了失踪,说是去外地讨债了,再之后就电话都不接了,人都不知去向,最多给你短信回复一下,我用短信与他催讨,他一直说快了这个月会结给你,然而到现在已过四年整了,我一直都在找他可就没找到,当时借条是打给我的,还钱的时间只是口头约定没写在借条上,现在诉讼的时效已过了,我有什么办法可要回我的钱?谢谢各位帮我出出注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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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没写还款时间的话,现在还没过诉讼时效,你可以现在主张权利,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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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四年间有催促对方还过吗,或者对方有承诺什么时候还吗,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起算时间不一样,可能没有超过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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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条上写有还款日期的话,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2年。
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的话,从你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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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不存在时效问题,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归还欠款。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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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他不超过诉讼时效的 因为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 你最晚在什么时候向他要过钱 有可用的证据吗 比如短信或者他回复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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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过了四年的时间,但不一定过了诉讼时效(因为诉讼时效有中断、中止的情形)要看你手里有没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建议你尽快与律师联系吧,商讨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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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帮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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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过诉讼时效,可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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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短信等证据证实你在借款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曾经向借款人催讨过借款的,时效没有经过,你仍然可以主张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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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应当没有过,尽快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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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